2017-08-0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8月1日起,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出境运输工具联检系统启用。船舶代理机构可使用该系统,同时向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口岸四部门录入申报运输工具基本动态等相关信息,实现“一单四报”。
联检系统将各口岸监管部门统一整合到“单一窗口”平台,企业仅需一次录入即可实现向四部门同时申报,每艘进出境船舶申报可减少重复录入项目232项,简化了申报手续,提高船舶申报和通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