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单一窗口被国家发改委列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试点
2017-11-14 来源:美华系统
为贯彻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确保取得应用实效,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应用试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714号),决定在全国9个省市和15个部委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应用试点,福建省是试点省份之一。
2017年11月,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被国家发改委列为福建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试点应用之一。
“单一窗口”是什么?
概念简述
“单一窗口”是使国际贸易和运输相关各方在单一登记点递交满足全部进口、出口和转关相关监管规定的标准资料和单证的一项措施。如果为电子报文,则只需一次性提交各项数据。
福建省“单一窗口”建设成效
2015年,1.0版本上线运行,凭借全新的互联网加大通关模式,真正完成了一个平台、一个界面、一点接入、一次申报、一次办结的高效国际贸易业务办理流程。
2015年11月,入选全国自贸试验区八个“最佳实践案例”之一,由商务部印发各地学习借鉴。
2016年,2.0时代到来,推进与兄弟省市、台湾地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信息互换、服务共享,汇集口岸通关贸易数据。
2016年8月,在全国首创双模式报检,并率先与中国检验检疫电子主干ECIQ成功对接。
2016年11月,福建省成为单一窗口建设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
2017年2月,福建省成为全国首个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两证合一”的省份。
2017年3月,福建省成为全国标准版四个试点省份之一,承接标准版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濒危物种许可证、企业资质许可、企业备案、企业批量导入等业务。
现阶段,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要求,对标国际先进经验,结合《福建省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顶层规划设计方案》,正加快推进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3.0版的启动,未来将实现三个“全覆盖”。
一是覆盖国际贸易主要环节,着力推进企业资质备案、税费支付、出口退税等环节在单一窗口上办理。
二是覆盖主要进出境商品,从目前的一般外贸货物,拓展到邮包、快件、跨境电商物品。
三是覆盖主要运输工具,从船舶进出口岸申报向航空器、铁路等运输工具延伸,确保福建省单一窗口在全国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