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清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8-07-09 来源:海关总署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海关手续,海关总署决定,对已使用保税核注清单(或核增核扣表)办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手续的,无需向海关提交《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清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