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推动检验检疫跨辖区协同执法
2015-07-23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陕西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杨德春介绍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工作的具体情况。杨德春说,陕西将积极联合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甘肃、青海、宁夏、西藏和新疆10个省区检验检疫局,共同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丝绸之路经济带”口岸局与内地局、内地局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动检验检疫跨辖区协同执法监管,助力“一带一路”开放型经济新发展。
据介绍,今年6月17日至18日,在山东青岛召开了区域一体化工作启动会议,沿线直属检验检疫局共同签署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合作协议》,标志着正式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一体化。同时,与其相关的举措也于今年7月陆续展开。此举将有效减少口岸查验换证环节,缩短货物滞港时间,加快货物放行速度,降低企业成本,大大提高通关效率,为进出口货物建设了一条直通目的地的“高速公路”。
陕西省今年7月份已开始实施的区域一体化措施主要有四项。
一是执行统一的《丝绸之路经济带首批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负面清单》。陕西检验检疫局与其他沿线检验检疫局共同制定《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并在区域内统一执行。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货物一律实施一体化通关机制,并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海关形成合作互动,共同执行《负面清单》,实现区域内通关证明互认、无纸化通关。
二是全面实施出口直放。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全面实施出口直放,依照《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对于陕西的出口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在B类以上,并在出口《负面清单》外的货物,如在区域内其他任一口岸通关时,可由陕西局受理报检、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并将通关单电子信息发送至对应海关,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查验换单。
三是全面实施原产地证签证一体化。原产地证是证明某种产品原产于我国的“产品国籍证明”。凭此证明,出口货物可享受最惠国税率,申领一般原产地证前,要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注册。在陕西检验检疫局备案的原产地证企业,如申请在区域内其他检验检疫局签证,均可通报通签。这样打破企业之前只能在属地局备案签发、再送往口岸的现状,企业可以在方便的地方签证,极大地方便了外贸企业。
四是全面实施信用等级管理一体化。陕西检验检疫局管辖的企业在区域内按信用等级统一管理,同一企业在其它检验检疫局实施同一举措,享受同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