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海关解答市民出入境那些事

2016-03-09 来源:中华网

近年来,随着市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对外经贸、文化交流以及旅游度假等活动日趋频繁,2015年我省进出境人员达40.74万人次。据了解,有的旅客由于不了解海关出入境监管法规和政策,违规携带国家明令禁止、限制或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物品进出境,给海关现场执法带来困扰,也给旅客本人带来麻烦。昨日,太原海关相关负责人就旅客进出境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20种物品另有规定

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 (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物品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只接受书面物品申报

根据海关规定,进出境旅客携带有应当申报的物品的,应如实填报申报单,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海关只接受书面形式的申报,以其他任何形式或在其他任何时间、地点作出的申明或表示都不视作申报。

比如,出国旅游携带了电脑、摄像机等物品,如果出境没有申报,再次入境按照规定是需要征税的。

出入境限额每人2万

根据海关规定,出入境旅客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20000元,超过限额的需向海关申报,海关予以退运;携带外币等值5000美元,超过5000美元的要向海关申报。不按规定申报的,予以处罚。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申报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按以下规定验放。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 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限制物品通关需证明

海关规定有限制进出境的物品,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限制进境物品有: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烟、酒;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国家货币;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限制出境物品有: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国家货币;外币及其有价证券;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贵重中药材;一般文物;海关限制出境的其它物品。

熟知的象牙、犀角、虎骨等属于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限制进境的,如有特殊需要进出口时,必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申请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在有限期内使用,海关凭允许进口证明书验放。

投诉电话1236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藏匿、伪装等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涉嫌走私,经查实的,将没收涉案物,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旅客需要咨询海关政策法规,对海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敬请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热线将真心聆听群众的需求,提供超越微笑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