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国家自贸区建设先河
2019-01-23 来源:国际商报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我国对外商建的首个自贸区,也是世界上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和我国已实施优惠贸易安排中受惠货值和关税减免额最大的自贸区。党的十八大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开放型经济的新要求,中国—东盟自贸区又第一个完成了升级谈判。
作为亲历者,我参与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部前30轮谈判,并从第12轮谈判开始担任中方谈判代表。回顾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历程,我们始终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正确领导下,在商务部领导的精准指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服务于改革开放大局,秉持正确义利观,在干中学,在曲折中突破,最终铸就了这一惠及11国20亿人民、促进地区繁荣的伟大成果,并开创了我国自贸区建设的先河。
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启动中国—东盟自贸谈判
中国—东盟自贸谈判的启动,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在我国整体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我国具备了对外商谈更加优惠的自贸协定的基本条件和参照标准。与此同时,自本世纪初,现代意义上的自贸协定逐步走入我们的视野。如1994年生效的美国—加拿大—墨西哥间的北美自贸协定(NAFTA),经过几年的实施,其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全面显现,对全球贸易流向产生深刻影响,让我国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进一步对外开放工作高度重视,在规划和制订贸易政策时,将对外商签自贸区协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早在2000年11月,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在新加坡出席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时,便提出关于探讨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可能性的建议,得到了包括时任新加坡总理李光耀等东盟领导人的积极响应。为此,双方成立了经济合作专家组,就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问题开展联合研究。
2001年11月,在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同意在未来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授权尽快启动自贸协定谈判。朱镕基在会议上同时宣布,中国将给予老挝、缅甸、柬埔寨三个东盟最不发达国家特殊优惠关税待遇,表明我国努力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诚意和对周边友好国家的实际支持。
2002年5月14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三次中国—东盟经济高官会决定成立中国—东盟贸易谈判委员会,正式启动中国—东盟自贸谈判。这次会议也成为记录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历史的标志性事件。
构建互利共赢的中国—东盟自贸区
从2002年5月谈判正式启动开始,我们与东盟方的谈判团队在短短不到半年时间内,密集穿梭于北京、雅加达、曼谷、上海、斯里巴加湾和新加坡,就自贸区相关问题开展了全面磋商。作为中方谈判团队的一员,我尤其在几个方面有深切的感受。
边干边学,谈判队伍不断成熟。谈判刚刚启动时,东盟国家内部已有自贸协定,具备一定的自贸谈判经验。而我们对自贸区的内容、文本的把握、谈判的技巧等均刚刚接触,处于全新阶段。在关键的自贸区货物贸易关税减让模式等问题上更是要在干中学,在与东盟交流中探索,摸着石头过河。就在这样不断磨合中,我们组建了由相关部委组成的谈判团队,通过一轮轮的对外实战谈判,通过一个个通宵的内部学习研究,从无到有,渐入佳境,走向成熟,为谈判最终成功奠定了组织和人才基础。
互惠互利,逐步打消东盟顾虑。尽管我国与东盟均有建设自贸区的意愿,但对方并非没有顾虑。几乎所有东盟成员国在谈判中均表现出对中国强大产业竞争力的担忧,害怕一旦建立自贸区,中国产品对东盟造成严重冲击,这就与东盟方搭乘中国经济发展快车的初衷背道而驰。对于东盟的担忧,我们认为虽然有其道理,但只要双方遵循互利共赢的原则,这个担忧是可以被化解的,我们有能力帮助对方建立起对中国—东盟自贸区的积极心态和信心。在维护中方核心利益前提下,我们与东盟方经过充分磋商和沟通,创造性地提出了“早期收获”概念,并在此框架下对东盟充分让利,使双方,特别是东盟方尽早从自贸区建设中获益。
最终达成的早期收获协议包含海关税则1~8章中的共500多种产品,主要是包括蔬菜和水果在内的农产品,东盟国家对我国出口均高于我国对东盟国家出口,在自贸区建设伊始便体现出对东盟的特殊关照。早期收获的达成,使东盟看到了中方与其合作的真诚愿望,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感到十分满意,打消了原有顾虑,为此后顺利推进谈判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锤定音,在正确义利观指引下完成谈判。谈判不是请客吃饭,而是在互利共赢的前提下,争取各方利益最大化。在谈判中,我们为了国家利益,在一些问题上与东盟立场还存在差距。2002年11月,中国—东盟第六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举行,根据商定,双方要在会上签署《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锁定自贸谈判早期收获成果,并确定未来谈判的范围和步骤。
然而在朱镕基率中方代表团抵达金边后,双方谈判团队在早期收获上仍存在一些分歧,谈判僵持不下。关键时刻,朱镕基对时任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作出明确指示,睦邻友好是最大的国家利益。这使我们中方谈判团队深受教育,明确了谈判方向。
正是在这种正确义利观的指导下,我们迅速调整谈判方案,与东盟方顺利完成了早期收获谈判,并最终由双方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根本大法——《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随后,双方于2004年完成货物贸易谈判,2007年完成服务贸易谈判,2009年完成投资谈判,2010年1月1日全面建成自贸区,2015年完成自贸区升级谈判,2018年升级《议定书》对中国和东盟全部11个国家生效。中国和东盟逐渐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格局,引领了东亚区域合作方向。
成果彰显,自贸区为中国与东盟关系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成是双方在经济合作领域的重要举措,促使我国与东盟各国政治互信增强,贸易增长加快,经济融合加深,企业人民受益,真正实现了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标志着中国与东盟关系已经进入一个更为全面、成熟的新阶段,也为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时至今日,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已从2003年的780亿美元跃升至2017年的5100亿美元,翻了近七倍。中国已连续9年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连续7年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国与东盟双向投资额累计超过2000亿美元,双方人员往来从每年390万人次增加到近5000万人次。
让我尤其感受深刻的是,自贸协定不是“高大上”的空中阁楼,而是能为百姓生活带来实实在在好处的“优惠券”。以2002年底签署的早期收获安排为例,此前,中国北方城市基本见不到山竹、榴莲、红毛丹等热带水果,自2003年以后,这些从前被认作是奢侈品的水果迅速走进寻常百姓家。而我国在东盟国家出差时,也看到了我国的苹果、鸭梨等温带水果,正在东盟各国的超市全面铺开。企业的受惠、人民的获益,才是我们从事这项工作最大的意义所在。
不断发展创新搭建推广宣传新平台
谈到中国—东盟自贸区,就不能不说说由此应运而生的中国—东盟博览会。早在谈判伊始,我们已经在考虑如何以创新方式为自贸区搭建体现成果、深化交流的载体。
2003年,我陪同时任外经贸部国际司司长的易小准(后历任商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大使,现任世贸组织副总干事)应邀赴泰国曼谷观礼东盟贸易博览会,其组织形式、展示设计,包括东盟领导人在开幕式上交叉拉手体现团结的东盟式合影,都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
回国后,我们立即给部领导上报了请示,建议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作为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现实平台,重点推广、宣介和承载自贸区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将抽象的协议文本转化为万众参与的交易场。这一建议得到部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我们立即向国务院上报请示,也很快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同意批复。
博览会最终落户广西南宁,自2004年起举办了15届,已成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宣传队、双方商品进入对方市场的桥梁、双方企业相互投资的平台、双方经贸合作新增长点的孵化器和为强化双方经贸合作往来建言献策的思想盛宴,为推进自贸协定的实施、强化双方经贸合作纽带发挥了重要作用。
深入实施自贸区战略服务新一轮对外开放大局
从2002年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至今,16个年头过去了。16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贸区建设由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一项具体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出台了《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形成了我国自贸区建设的基本理论体系;自贸伙伴由东盟开始的一个个点,逐步形成为“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网络;自贸区数量由0个到1个,再到目前与25个自贸伙伴签署的17个自贸协定;自贸协定由原来的1.0版发展到升级后的2.0版,中国—东盟、中国—智利、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成功完成升级;工作团队也从一开始的边学边干,形成了现在涵盖贸易、投资、服务、规则等各个领域,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了解我国国情、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专业国家队”。作为至今仍从事该领域工作的一员,我对我国这16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感到万分骄傲和自豪,对自己能够亲身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感到无比光荣和幸运。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我国自贸区战略的实施指明了方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乘着新一轮对外开放的东风,我们将继续完善理论体系、优化战略布局、创新实践模式、拓展谈判领域,使我国自贸区建设工作不断结出累累硕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伟大奋斗目标、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