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电子口岸政务平台报送信息的通知

2015-01-31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边防总队、西安铁路局、省国税局、省外汇管理局、西北民航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西安国际港务区:

按照《陕西省电子口岸三年发展规划(2015-2017年)》(陕政办发2014〔120〕号)文件精神,我办牵头,重新改版了“陕西电子口岸网站平台”,平台的基本定位是面向公众的政务服务、面向进出口企业的业务服务、面向一路一带的跨境电商服务。陕西电子口岸政务服务平台现已完成网站(1.85.55.132)和微信平台(sxeport)的建设,为进一步丰富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内容,促进口岸各相关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现就全省口岸信息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政策法规——与口岸相关的国家法律、规定以及相关标准,各单位发布的与口岸工作相关的文件。货物通关与个人通关相关的优惠政策,培训交流活动的通知等信息。

(二)政务信息——各单位发布的与口岸相关的面对公众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以及相关的国内、国际动态的新闻稿件。各单位面向企业、个人的通关服务的信息化系统介绍、网址以及可公开业务统计数据、报表等。

(三)企业业务服务信息——与进出口贸易企业相关的各类通关服务指南、可下载的填报表单、相关附件等;企业在通关过程中需要查询的常用报表,以及常见问题解答。

(四)个人业务服务信息——与个人出入境服务相关的各类服务指南、可下载的填报表单、相关附件等,以及在出入境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解答。

二、报送流程

按照信息上报员、一级信息审核员、二级信息审核员的三级提报工作流程,由各口岸相关单位收集信息,提报至一级信息审核员(陕西电子口岸),一级信息审核员再与线上采集的信息进行清洗、比对、去重、复核、修改、录入之后,进行重要性判定,关于电子口岸的基本动态、新闻、法律法规等可以直接发布,重要信息则需报送至二级信息审核员(省口岸办)进行最终审核后发布。

三、报送方法

(一)试运营期间,采取统一集中提报方法,各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信息收集员处,由一级信息审核员进行统一整理与录入。报送邮箱:sxeport@126.com。

(二)正式运营后,采取线上提报方式,各单位的信息上报员通过正式培训后,通过各自端口进行线上录入和提报,由一级信息审核员和二级信息审核员进行数据审核和修改后进行发布。

四、激励机制

各单位每报送1条信息记1分,信息被采用的每条记2分。对报送信息和采用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年终根据累计得分及相关情况,评选出政府网站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并予以表彰。

请各单位于2月6日前报送一名信息联络员,并结合本单位具体业务实际,对改进和完善陕西电子口岸网站平台提出意见建议。信息报送工作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指定邮箱投递信息。信息员登记表发传真至87294396。


附:陕西电子口岸网站平台信息员登记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