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口岸信息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74号)
2017-03-23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高起点推进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促进我省经济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大格局,加快打造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建设好以口岸为引领的国际化大通道,进一步提升口岸服务管理水平,动态性总结推广交流口岸建设经验做法,及时有效提供口岸发展信息。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口岸信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信息优先的口岸工作理念
1.信息是现代口岸发展的基础。口岸信息是推进口岸国际化运营的宝贵资源和推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建立与现代国际贸易相适应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必须率先建设现代化口岸信息体系。各口岸管理单位、口岸相关部门和口岸企业,要牢固树立口岸信息优先的工作理念,坚持把信息作为建设现代化口岸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2.信息是连接口岸各方的桥梁。口岸工作涉及领域广跨度大,政策性规范性强,专业性时效性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有利于加强口岸各部门单位企业工作联系和沟通,提高口岸各管理单位的执法效率,增强口岸部门的协同能力,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经济效益。
3.信息是提高口岸服务管理水平的保证。口岸既是重要的国门,也是重要的社会服务窗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口岸信息工作,有利于提高口岸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现代口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动国际贸易进出口通关减少环节、优化流程、压缩时间、提高效率,营造更好的通关、开放和营商环境。
二、建立健全口岸信息工作机制
4.建立健全口岸信息网络。以陕西电子口岸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电子口岸微信公众号为重点,发挥各口岸管理单位、口岸相关部门优势,利用好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建立健全我省口岸信息网络和全省口岸综合信息、分类信息、专业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工作机制。要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切实促进信息共享。省口岸协会应协助省口岸综合管理部门开展口岸信息工作。
5.建立口岸信息报送制度。各口岸管理单位、口岸相关部门要定期或及时向省口岸综合管理部门报送工作动态、信息数据、分析报告、意见建议等信息。相关企业要定期或及时报送企业改革、经营情况、业务开拓、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信息。各地口岸综合管理部门要定期或及时报告地方口岸建设、外贸发展、企业动态、综合报告、工作建议等信息。
6.建立口岸信息员队伍。各口岸管理单位、相关部门和大中型涉外企业,应配备信息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加强内部信息交流和信息报送工作。省口岸综合管理部门,要建立全省口岸信息员联络机制和工作制度,积极完善和加强口岸信息工作。
三、改进口岸信息工作
7.提高信息质量。口岸信息工作要以客观、准确反映我省自贸区建设和口岸建设深化改革、工作创新、工作动态、发展成果、做法经验、难点热点和意见建议为重点,综合信息简明扼要,动态信息时效性强,研究报告深刻准确,经验介绍有操作性,提高信息工作的及时性、时效性。
8.开展信息合作。省口岸综合管理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向省内外相关部门、设区市、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约稿,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加强口岸工作合作交流;要组织口岸管理单位、相关部门开展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的课题合作研究,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交流、经验交流、专题研讨,研究解决问题思路方法,推动我省口岸工作再上台阶。
9.加强信息人员培训。由省口岸办负责每年开展全省信息员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活动,邀请专家讲座,组织座谈交流,不断提高口岸信息工作水平。探索建立口岸信息工作考核考评激励机制。
10.加大口岸宣传。近年来我省的航空口岸、陆路口岸、电子口岸以及各类指定口岸持续快速发展,口岸功能更加完善,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领域。口岸的发展对推动我省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加快自贸区建设步伐,吸引全球更多资源聚集落地,促进我省扩大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口岸信息和宣传工作,更好地服务决策、服务企业、服务群众,鼓励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参与口岸建设,支持口岸发展,共享口岸发展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