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6 来源:西安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
公 告
2020年 第5号
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动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西安海关决定对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作进一步明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无纸化方式申报时,进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装箱单,出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发票、装箱单。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再予提交。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西安海关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