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口岸首票进口货物减税137万元

2019-04-10 来源:国际商报

国际商报讯4月1日,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广西贵港海关申报进口9.2万吨铁矿砂,货值4573万元,缴纳进口增值税594万元,直接获得减税137万元。这是进口增值税税率下调后贵港口岸首票进口货物受益减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4月1日起,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这是继2018年5月1日我国将原增值税税率17%和11%调整为16%和10%之后的又一次下调,贵港海关辖区392家外贸企业均可受益。

“以2018年贵港钢铁集团进口货值74664.13万元静态测算,减税政策实施后,今年将减轻税负2236.92万元,有效降低企业税负和资金压力,加快资金运转率,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供销部部长蒋新宇说。

贵港海关工作人员提醒,按现行规定,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为确保外贸企业利益,凡提前申报货物,如在4月1日或之后到港的,适用新的增值税税率。企业在通关过程中如遇到有关问题,海关将及时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