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2017-11-2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税委会﹝2017﹞25号


海关总署:  

自2017年12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消费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下载:

部分消费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pdf(查看附件请点击原文链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