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发布服务自贸区和全创改区十三项出入境政策措施

2017-06-02 来源:四川公安出入境

释放政策利好

吸引外籍人才



通知

四川省公安厅发布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十三项出入境政策措施



5月31日,四川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服务自贸区和全创改区十三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并于2017年6月1起在自贸区和全创改区正式实施。据悉,2017年3月,公安部给予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七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支持,助推我省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省公安厅根据我省实际,在公安部七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了六项配套便利措施。十三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是策应人才强国强省战略,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吸引和聚集更多外籍人才和投资者来川创业定居,将对推进我省自贸区和全创改区建设,带动全省其他地区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公安部七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旨在为自贸区和全创改区的外国人在入出境、停留居留和申请永久居留方面提供便利,服务对象主要是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人、外国留学生群体以及其他长期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员。具体体现在:一是在外国人入出境方面,进一步给予外籍人才口岸入境的便利。新政策拓宽了外籍人才入境签证申请渠道,将“人才签证”和“工作签证”纳入了口岸签证签发范围,并进一步简化了申请手续和审批流程。外籍人才已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以在口岸直接申请工作签证;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的,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可以在口岸申请人才签证入境。二是在外国人停留和居留方面,放宽了签证和居留许可有效期限。在我省自贸区和全创改试验区工作的外籍华人、创新创业的外国留学生和第三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最长可办理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和居留许可。三是在外国人永久居留方面,降低了门槛,简化了手续。新政策突破以往单纯由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外籍高层次人才的做法,辅以更加灵活的市场化人才认定标准,并建立完善了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外籍华人从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资格的转换机制,同时赋予了省级自贸区管委会向公安部直接推荐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资格的权限。

我省配套的六项出入境便利措施旨在配合公安部七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地。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将中国公民出国(境)管理和外国人管理的部分签证证件受理签发权限下放到自贸区和全创改区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自贸区推行口岸签证代申请服务;给予外籍高层次人才就近为其国籍冲突的子女办理国籍申请或出入境通行证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