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
2017-06-28 来源:美华系统
李克强总理在2017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党中央、国务院对“单一窗口”建设高度重视,向质检、海关、口岸办等与“单一窗口”密切相关部门,传递了一个明确信息,那就是“单一窗口”建设需进一步完善、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在改进口岸工作、推进大通关建设等文件中都对“单一窗口”建设有明确要求,提出在全国所有口岸建成“单一窗口”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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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单一窗口”(英文名:Single Window)是联合国倡导的一项国际贸易便利措施。其内涵是指参与国际贸易和运输的各方通过单一的平台,一次提交标准化的信息和单证,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的要求;同时监管部门处理状态(结果)通过单一平台反馈给申报人。
企业通过一个窗口来办理涉及海关、检验检疫、海事、出入境边检、港务等多个监管部门的事务。业内人士表示,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申报效率,缩短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
“单一窗口”模式以协调各口岸部门职能为突破,依托公共信息平台的标准化数据,使贸易企业只须进行一次申报、一次处理,便可轻松完成货物通关手续。目前,全球已有40多个国家建立了“单一窗口”,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贸易体,推行“单一窗口”势必将大幅改善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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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窗口的几种模式
1 单一机构:通过一个机构来协调并执行所有与跨境活动相关的监管职能,该机构接受贸易相关企业申报数据后直接进项相关流程的办理,统筹执行相关的监管,瑞典为该模式的代表。
2 单一系统:各个政府部门之间协作,建立一个单一的系统,收集、整合、处理、发送贸易相关的数据,各个部门通过该系统处理行政及商业业务。其特点是“机构独立,系统单一化”。具代表为:美国ITDS(International Trade Data System),韩国UNI-PASS;日本NACCS(Nippon Automated Cargo and port Consolidated System),马其顿的EXIM,阿塞拜疆的e-Customs等。
3 公共平台:贸易商通过一个平台一次性向不同的相关监管部门机构递交相关资料,各监管部门通过这个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与业务协作,其特点是“机构独立,系统协作”,适用于各监管部门已经建立各自独立系统的国家。此模式以新加坡TradeNet为代表,香港的DTTN(Digital Trade and Transportation Network)德国的DAKOSY,毛里求斯和加纳的TradeNet以及塞内加尔的ORBUS属于相同类型。
根据我国国情,对我国比较适用的是公共平台模式。从单一窗口的基本要素来看,跟我国所推动的电子口岸建设是十分相近或者说是相似的。也可以说,我国的电子口岸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单一窗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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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单一窗口建设路在何方
· 中央层面强有力的协调。行政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是世界各国推进单一窗口面临的共同挑战。2015年国务院批准,由汪洋副总理当人召集人的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为强化口岸管理部门协调创造了良好条件,单一窗口应该成为该部际联席会的一个核心议题。
· 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口岸。已经建成并顺利运营十多年的中国电子口岸系统无论从功能、性能还是系统架构方面看,都可以看作是中国单一窗口的基础版,只需要稍加改造,和其他商检、税务、外汇、贸易管理等行政管理系统实施对接即可实现,无论从节约投入还是缩短实施时间,都是最佳选项。
· 主导机构必须放弃利益诉求。将电子口岸改造为“单一窗口”,作为该系统的主导机构,无论是目前的海关总署还是以后的国家口岸办,在推进实施单一窗口的过程中,必须摒弃部门利益的诱惑,真正将其作为一个利国利民的公共项目,以此赢得其他协助、配合机构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 实事求是,参考、借鉴新加坡Tradenet模式,在顶层设计阶段就提前对单一窗口建成以后的运营、管理、升级和拓展做好科学的制度设计,避免现实生活中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各地数据分中心)浓厚的行政色彩和官商习气,在完成各项行政使命的同时,以有偿方式不断拓展、开发、提供关联的优质服务,保证单一窗口在促进贸易便利化方面的增值功能和自我生存、发展空间。